中国菏泽网消息(记者 阎世存)日前,东明县武胜桥镇团居村村民张先生反映:“2012年10月,儿子张子骞在东明县武胜桥卫生院注射脊灰疫苗后,出现小儿麻痹症状,于2013年6月份在市疾控中心鉴定,确定为注射疫苗所导致,但至今未给予任何补偿。”
东明县接到批件后回复:经调查,反映情况不实。该患儿出现症状后,市疾控中心进行了鉴定,并经省疾控中心确认为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后,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。2013年底第一批补偿款共十万元到位,家属已签字领走。第二批补偿款共五十万零壹仟柒百玖拾元,也于2014年10月份到位。东明县卫生局每次要求他们领款,但该家属以要求县政府同额配套救助为由,一直未签字领款。
(责任编辑 羊莹春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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